催化燃燒法處理VOCs的過程中, 存在如下幾種安全隱患:活性炭吸附—脫附—催化燃燒法中有活性碳起火的現象、催化氧化爐爆炸問題、整個催化燃燒治理裝置起火爆炸問題。
1.活性碳起火現象及防范措施在前期的VOCs富集過程中, 由于活性炭著火點較低而脫附溫度過高,當對吸附飽和的活性炭進行脫附處理時,會由于脫附箱體內溫度過高導致活性炭著火。解決該問題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采用著火點高的活性炭;二是嚴格控制脫附溫度,使其遠低于活性炭著火點。因此可采取如下措施:嚴格控制脫附溫度,選擇質量好的脫附溫度傳感器,盡可能在活性炭吸附箱合適位置安裝兩個溫度傳感器;在PLC編程中加入脫附溫度超溫時停止脫附程序;同時要防患于未然,在活性炭吸附箱上方增加消防水管并連結煙氣報警及自動噴淋裝置,以防意外失火。
2.催化氧化爐爆炸問題及防范措施在處理高濃度VOCs時,由于爐內含有大量氧氣,當廢氣濃度達到廢氣組份中大部分有機廢氣的爆炸極限時,就會有爆炸的危險。 因此,要時刻監測爐內VOCs濃度, 在進入催化氧化爐的廢氣管道上安裝濃度稀釋裝置,將高濃度廢氣稀釋到爆炸極限下。 同時在催化氧化爐上增加壓力排氣閥,在壓力過高時自動打開閥門進行減壓排氣,以防爐內溫度壓力過高引起爆炸(因廢氣在熱氧化過程中迅速釋放大量熱能導致爐內熱空氣壓力過大)。
3.整個催化燃燒治理裝置起火爆炸及防范措施整個催化燃燒治理裝置起火爆炸多發生在只有一套吸附裝置的系統中,因管道壁及設備內聚集大量高濃度有機廢氣顆粒物,管道風閥閉會間隙過大,在脫附催化燃燒過程中沒有停止生產, 車間進氣閥不能關閉,整個管路是全通的,此時脫附催化燃燒極可能在高溫作用下引起整個系統起火爆炸。 針對上述情況應該采取如下措施:安裝高質量風閥,經常檢查漏氣情況,單套吸附的裝置系統中在脫附催化燃燒過程中應停產處理等。
催化燃燒法的整體安全措施
使用催化燃燒法應嚴格按工程技術規范進行消防措施處理,工程裝置應盡可能地放置在室外,并且按安全生產規范要求留足安全距離及設置安全防護欄和相關顏色,氣流走向,閥門開關方向,電源標識,操作規范等安全警示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