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化燃燒廢氣處理設備使用范圍涵蓋廣泛,比如一些常見的化工廠、塑膠廠、油漆廠等等都可以運用這一類的廢氣處理設備,催化燃燒的設備對大氣量、中高濃度的廢氣有很好的處理功效。
①在每次使用催化劑前,必須首先用新鮮空氣在高于可燃物的起燃溫度100-150℃的溫度范圍內(一般在300-350℃)循環半小時以上,充分預熱催化床層。
②禁止當催化劑床層溫度低于起燃溫度時引入有機廢氣,不然很容易使催化劑中毒失效及反應器出現“悶堵”現象
③盡可能避免引入塵埃,可有效預防催化劑孔道堵塞。
④催化劑的佳使用范圍在200-250℃,盡可能避免使催化劑長時間處于800℃以上的高溫
⑤停車時必須先切斷廢氣源,禁止在切斷催化床層的加熱電源后且溫度已低于所要求的預熱溫度時繼續通入廢氣,切斷廢氣源后應繼續加熱催化劑床前新鮮空氣并通氣半小時以上,滿足要求后方可完全停車,避免急冷。
⑥如果遇到由于催化劑床層溫度過低或廢氣中可燃物濃度過高等原因造成了催化劑活性下降,或遇突然停電事故,再次開機時請把催化劑床層前的預熱溫度提升到350℃并通新鮮空氣1-2小時,可恢復或部分恢復催化劑活性。
⑦特別提醒:由于某些化學物質會使催化劑中毒,例如含硫、鉛、汞、砷、鉻、鈦、磷及鹵素等有機或無機物對催化劑的破壞作用很強,將導致催化劑的性失活,無法恢復活性。根據具體設備使用情況,當催化劑使用較長時間后活性有可能下降時,可把上下(前后)層的催化劑進行對調放置,必要時適當提高催化劑床層和廢氣的預熱溫度。催化劑在使用過程中在后期活性會慢下降,到一定程度時請于本公司更換新的催化劑。